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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女孩逆行上路

交警:骑电动车需年满16周岁

  本报讯(记者 张晋峰 通讯员 刘海君)13岁的初一女生,骑电动自行车在晋阳街逆行,被交警小店一大队民警拦下。交警请来女生家长后,对女孩和家长进行了教育,并提醒大家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

  12月7日傍晚6时30分,在晋阳街执勤的小店一大队六中队民警,发现有人骑着电动自行车沿晋阳街逆行,且没有佩戴头盔,于是将车拦下,准备进行教育处罚,结果发现骑车的是名少女,再一问,少女只有13岁,正上初一。按照相关规定,民警通知了女孩的家长,待家长到来后,对女孩和家长进行了安全教育。

  交警提醒大家,按照《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请家长严加管束,不要让未达年龄标准的孩子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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