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至2020年9月,被告人梁某伙同他人,在缅甸木姐地区设立诈骗窝点,招揽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团伙入驻,对各犯罪团伙进行管理,向其提供公民信息、短信通道等非法资源,并帮助联系“洗钱”渠道,以此获取巨额非法利益。在此期间,该犯罪团伙搭建了虚假的贷款APP平台服务器,通过群发含虚假的链接短信诈骗国内被害人1499人,造成损失5990余万元。公开宣判的这起案例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及41名被告人,本院审理的有23人,另有18人另案处理。
因疫情防控需要,太原中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12月21日上午,太原中院公开宣判,梁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被判处3年至14年5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1499名被害人的损失全部予以追回。
据了解,该案是太原中院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一个缩影,充分彰显了太原中院坚决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做强司法惩戒的“末端治理”,筑牢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的决心,切实体现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信心和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