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早6时20分,辖区一家银行的工作人员向市公安局综改分局报警称,一名男子正在砸击银行的自动取款机。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银行旁边一处空房内,将进行盗窃犯罪嫌疑人马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马某长期无业,居无定所,为非法获取钱财,他提前准备了斧头、螺丝刀等工具,于当天凌晨5时许,独自一人携带工具步行至综改区这家银行,砸撬自动取款机实施盗窃。
其间,马某作案十几分钟,便到旁边的空房间内休息,但砸击多次仍未成功,直到6时20分被银行值班人员发现。
经银行工作人员核对,自动取款机内现金未被窃取,但取款机损坏严重,预计维修费用需两万元。
犯罪嫌疑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银行自动取款机内现金,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目前,马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综改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