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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恶意欠薪者应施以重手

□叶金福
  1月16日,记者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21年,广东法院共执结各类欠薪案件11.6万件,追回欠薪1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8.9%、3.9%,1.6万余名欠薪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同比增长14.3%,全省法院去年共对193名恶意欠薪的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南方工报》1月18日)

  近年来,围绕“欠薪”和“讨薪”的话题,几乎一刻也没有消停过,一边是包工头或企业主恶意“欠薪”,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一边是农民工为了讨要用辛勤汗水换来的那点辛苦钱而不得不一次次与包工头或企业主“较量”。一些农民工为了能“讨薪”成功,甚至采取了一些极端的怪招:有跳楼的、有自焚的、有跳江的、有劫持的等等。但是,农民工的讨薪怪招无不深深地刺痛着公众的心,也一再暴露出农民工“讨薪”之路的艰辛与无奈。

  按说,农民工一年辛辛苦苦干到头,那点微薄的工资是应该及时获得的,而且这也是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最基本的权利。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一些包工头或企业主却往往以种种方式和借口,能拖则拖,能欠则欠,能逃则逃,有的甚至还以暴力相待。“恶意欠薪”成了“家常便饭”,农民工“讨薪”成了年年上演的“连续剧”,似乎永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农民工“讨薪难”缘何年年上演呢?笔者以为,关键还在于政府部门对“逃薪者”的惩戒力度不够。其实,农民工之所以要“讨薪”,就是因为包工头或企业主的恶意“欠薪”“逃薪”所致。因此,“欠薪”“逃薪”是根源。虽然政府部门也年年加大力度,切实帮助农民工“讨薪”,但由于只针对“讨薪”而没有对“逃薪者”采取动真格的惩戒,致使“逃薪者”今年勉强付了工资,但明年、后年依然“按兵不动”,农民工的“讨薪”之路依旧艰难。于是乎,农民工的“讨薪”怪招依旧连年迭出。

  因此,笔者以为,严惩恶意欠薪者才是破解“讨薪难”困境的关键和根本。只有对恶意“欠薪”“逃薪”行为采取法律措施,才能达到“精准打击”的实效。

  2021年,广东全省法院共对193名恶意欠薪的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这无疑是治理“欠薪”的一剂猛药。这不仅是对恶意欠薪者的一种严惩和震慑,而且也是对其他人的一种警示和威慑。可以说,欠薪“获刑”是一种“精准打击”,很有必要。

  期待相关部门对恶意欠薪者的打击能够常态化,通过刑罚的力量遏制恶意欠薪行为,让农民工不再年年遭遇“讨薪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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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恶意欠薪者应施以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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