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当事工程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拖欠了13名工人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间的劳动报酬,共计19.2万余元。2020年12月11日和2021年7月19日,万柏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工人举报,先后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然而,该公司在有能力支付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2021年7月29日,万柏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案件移送公安万柏林分局侦查。同年8月2日,警方正式立案侦查。两天后,工程公司结清了拖欠的工资。同年8月19日,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投案自首。
今年1月上旬,张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移送万柏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审查认为,工程公司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立案侦查后及时结算了劳动报酬;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为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该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拟对张某作出相对不起诉。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受邀的各级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公安民警、劳动监察执法人员,详细说明了案件事实、在案证据及法律适用情况。经评议讨论,大家同意了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同时,承办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张某进行普法教育,张某表示将引以为戒,绝不再犯。
随后,万柏林区检察院将按照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对涉案企业进行第三方监督评估,督促企业诚信、守法、合规经营,有效惩治预防企业违法犯罪的同时,努力实现维权与护企并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