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娄烦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侦办一起诈骗案时,发现辖区居民阎某涉案。今年2月17日,在警方侦查过程中,27岁的阎某主动投案自首。
经查,2017年至2018年,阎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先后以1000余元的价格向亲朋好友购买、租借了七八张银行卡,然后再提供给网络诈骗团伙转账使用。其间,阎某又想到了一个赚钱的“好法子”:收到受害人钱款进账的提示短信后,他立即以挂失、冻结银行卡方式将钱款截留提现。通过这种方式,阎某先后骗得9万余元。
目前,阎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追赃挽损9万余元。同时,警方正在进一步侦查阎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