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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秸秆 引发火情

涉事男子被行政拘留十天

  本报讯(记者 刘友旺)一男子在刨地时,焚烧秸秆和杂草,引发火灾,所幸大火被及时发现并扑灭。3月19日,娄烦县公安局通报了这起野外违规用火案,涉事男子受到了行政拘留处罚。

  进入春季,随着气温逐步回升,春耕备耕、复工复产等林区人为活动逐渐增多。近期,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娄烦县公安局不断加强野外用火巡逻力度,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违法行为。

  3月15日下午3时许,杜交曲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一山坡有火情。在向镇政府通报火情的同时,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联合镇政府工作人员、护林员及村民共同开展救火。在大家共同努力下,火情被彻底控制。

  经调查,当天下午,村民段某在村内一处山坡地里刨地收拾秸秆时,用火柴点燃秸秆、杂草焚烧。因当时风大,火势蔓延至周围弃耕地内荒草,引发了这场大火。段某对自己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娄烦县公安局依法对段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同时,鉴于段某系智障人员,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对其严加看管和治疗。

  “当前是森林火情高风险时期,请大家自觉遵守禁火规定,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从源头上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防火安全。”民警提示,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强对违规野外用火巡逻管控力度,对违法者将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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