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活动坚持“平等、审慎、谦抑、善意、文明、规范”司法理念,聚焦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常见多发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全市检察机关将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准确把握逮捕、起诉条件,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制度优势,积极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速裁案件办理等工作,通过依法能动履职,最大限度向社会释放司法善意,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既要依法办案,体现法律的刚性,又要综合考虑国法、人情,做好案件办结的后半篇文章,体现法律温度。”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两级检察机关将紧扣“办案”重心,体现“能动”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综合运用各种检察手段,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