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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烟引发火情

三人野外违规用火被行拘

  本报讯(记者 刘友旺)近期,气温逐步回升,春耕备耕、复工复产等林区活动增多,加之清明节临近,焚香烧纸祭祖活动频繁,造成护林防火压力增大。3月31日,娄烦县公安局通报,警方日前查处3起违规野外用火案件,对3名违法人员分别处以行政拘留。

  连日来,为进一步加大严查野外违规用火责任和严惩火灾事故违法犯罪力度,娄烦县公安局全警动员、全员参与,警力下沉、力量下倾,不断加强管控区域巡查巡护力度。一旦发现火情,公安机关重拳出击、铁腕治火,依法严惩肇事者,确保防火秩序井然,森林资源安全。

  3月27日下午,牧工周某在盖家庄乡一个名为“烧香道”的地方放羊时,将烟头插入一棵枯死的树木夹缝中离开。大约15分钟后,树木冒烟,周某赶紧返回去查看,发现周边的荒草已被引燃。后经乡村两级干部共同努力,火势被及时扑灭。3月29日,盖家庄派出所查处了这起过失引起火灾案,依法对周某处以行政拘留十天。

  3月28日,村民苏某在自家耕地里刨完玉米茬,坐在地头抽了一根烟,后将未掐灭的烟头随手扔在地里,导致起火并蔓延。护林防火工作人员发现后,及时组织力量将火扑灭。当天,苏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城关派出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

  3月30日上午10时,静游派出所民警在护林防火巡逻过程中,发现高某在其地里使用明火,引燃周边地里的杂草。民警迅速上前,将火扑灭。因违规野外用火,高某受到了行政拘留七天的处罚。

  警方提示,春季天干物燥,风力较大,野外用火极易引发火灾,大家要严格遵守封山禁火令,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入山不带火、上坟不烧纸。”民警特别提醒,一切野外用火,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灾,都将依法受到处理;造成森林火灾并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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