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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网上买药更放心

朱红亮

  从即日起至9月底,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太原晚报》5月6日)

  据报道,本次专项检查将针对利用微信朋友圈、小程序以及其他手机APP进行药品网络违法销售,重点查处: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超出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药品网络销售;通过网络销售假药、劣药,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禁止使用的药品等9种行为。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推进,疫情大背景下医药电商业务被进一步激活,互联网购药市场也迎来“春天”。与此同时,网络在为消费者提供便捷之余,也给药品销售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一定的隐匿空间。网售药品乱象丛生,不禁让人瞠目结舌: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记者用宠物狗照片当处方,竟能成功下单;11岁儿童居然能轻松网购到明文禁止的麻醉类药品;微商朋友圈里“让人一天瘦一斤”的古方减肥药,竟是三无假药,且含有对人体有毒有害的禁药——西布曲明。

  应该说,网购药品方便快捷,能够免去跑医院、药店的辛苦,受到人们特别是长期服药的慢病患者欢迎,而在疫情期间,也减少了人员外出和聚集,可谓好处多多。但药品是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关系到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含糊不得。药品安全属于重大民生问题,购药的方便快捷不应以牺牲药品安全为代价。而假药、劣药不仅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反而可能加剧病情,甚至治病不成反要命。对于假药、劣药当然应该零容忍,对于违法违规网售药品的打击,应严格执法,毫不留情。

  为此,市场监管等部门必须强化对网购药品的监管,让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到位。一方面,要跟上互联网时代步伐,提升监管水平,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将网购药品纳入到监管范围之中,并加大抽查、巡视力度。另一方面,应加强对平台的监管,倒逼平台负起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对商家的资质审查义务,及时将无证、少证商家清理出去。此外,应加大对网络违法售药的处罚力度,除了关店、终身禁业,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不能成为药品安全的法外之地。只有通过增强现实执法的可操作性,加大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网络售假的违法成本,才能避免网络成为违法售药的温床,让药品安全有可期,让网上买药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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