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杏花岭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假借某金融机构名义,以回收贷款并高额返息为骗局,诈骗30多名被害人600余万元。
办案中,该院秉承“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司法理念,主动作为、能动履职,积极担负起打击犯罪和社会治理的责任。一方面,加强与公安、被害人及融资机构沟通协调,消除各方对立情绪,确保刑事诉讼正常进行,并引入第三方参与和监督办案机制。另一方面,兼顾被害人、金融机构等各方利益,既建议金融机构给予被害人最大程度的本息减免,又通过向被害人解读民事“担保代偿”“求偿权”等,促进信贷资金尽早回笼。督促金融机构加强业务产品宣传,提升客户对产品的认知度;严格贷款审核流程,控制不当操作引发的信贷风险;跟踪信贷资金流向,确保资金安全或及时止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