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取消“两病”门诊用药起付线
与以往相比,新政策主要有两大变化,一是,取消“两病”门诊用药30元/年的起付标准,“两病”患者用药负担进一步减轻;二是,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扩大了支付范围,过去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保障范围的药品无法使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支付范围扩大后,“两病”用药多了一个报销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