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管理局明确,要坚持“企业运营规范有序、气瓶运输手续齐全、送气人员持证上岗、用户安全确有保障”的工作目标,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格的要求、最严格的措施、最严格的执法,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推动液化石油气安全整治落地见效。
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整治行动中,我市将加大对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的排查力度,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其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严格督促使用燃气的各类餐饮企业,特别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企业食堂等重点场所,尽快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正常使用。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无证充装(二次倒气)、无证运输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化解液化石油气领域安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