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我入学三完小(新道街小学)即现在的省实验小学。那时学校的体育活动十分活跃,六年级分别组成“雷鸣”和“闪电”两个篮球队,在体育老师刘宗信的组织下,每周五下午举行篮球比赛。我们观看得如痴如狂,不停地为队员们的精彩动作鼓掌、喝彩。
我也很喜欢打篮球,每天在学校里拿着皮球当篮球玩。一天,五年级曹明同学找到我和五六个喜欢打篮球的同学,说:“咱们也成立一个篮球队吧。”能成为一个篮球队的队员是大家早已盼望的心愿,曹明提议,取名“红6队”,即每个队员穿一件标有6号的红色背心。我背心上的号码就是母亲用针线缝上去的。
于是,每天下午课后,“红6队”的队员们就在学校篮球场上进行传球、投篮球等对抗训练。
6年前,我在西华门偶然遇到曹明,谈到当年“红6队”时,不禁哑然失笑,一个球队的队员,怎么能都是6号队员呢?但起步6号队员的我,在中学校队、大学联队,以及工作后单位组织的篮球队中,我一直是队中的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