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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起群众身边“小案” 讲述司法为民故事

  本报讯(记者 刘友旺)又是一年春好处,砥砺奋进正当时。2月6日下午,市检察院举办精品“小案”讲述会,30余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参加。讲述会通过5件解民忧纾民困案例,集中展示了我市检察机关秉持司法为民理念,用心、用情办“小案”,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情的成果。

  “小案”一般指发生在群众身边,由偶发矛盾、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问题引发,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小,社会关系修复可能性大的轻微刑事案件。

  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中近90%都是群众身边常见多发的轻微刑事案件,这些案件虽“小”,却关系到涉罪人及其家庭生存、发展的当下和未来。2022年3月,我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依法能动履职,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专项活动,充分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广泛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诉源治理,办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小案”。

  办案过程中,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将“司法为民”理念落实到每一件小案的办理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检察履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一年来,全市共办理各类“小案”3890件5037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194人,依法不批捕816人、不起诉1694人;追赃挽损6615万元,组织公开听证715次,制发检察建议145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骑车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检察机关开展诉前联调、适用赔偿金提存机制,促使双方达成刑事和解;22名网约车司机延迟结束拼车订单、恶意驾车绕行骗取车费补贴,检察机关惩罚与教育相结合,依法不起诉的同时,制发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为提升油条口感和色泽而过量添加明矾,检察机关综合考虑社会危害性、家庭实际情况等,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督促行政机关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村民在汾河水库非法捕鱼,检察机关将拟不起诉听证会开到水库旁的村庄,以案释法、现场普法;妻子被小区乱停乱放的汽车绊倒,丈夫一气之下划车“报复”,检察机关对丈夫作出不起诉处理,还积极推动小区改造……讲述会上,检察干警分享的5个办案故事,让大家感受到了公平正义与司法温情。

  只有办好群众身边“小案”,才能守住百姓的“心”。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推动“小案”专项活动走深走实,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服务和检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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