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10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多项税费优惠政策延续实施

  据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公告明确,继续执行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继续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9号)和《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第三条规定的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政策。

  为支持居民供热采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延续实施供热企业有关税收政策至2027年供暖期结束。为促进宣传文化事业发展,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至2027年底。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导读
   第02版:今日观点
   第03版:要闻快报
   第04版:要闻快报
   第05版:都市新闻
   第06版:热点新闻
   第07版:经济新闻
   第08版:社会新闻
   第09版:为民创城不停步
   第10版:中国新闻
   第11版:中国新闻
   第12版:中国广角
   第13版:中国新闻
   第14版:中国关注
   第15版:中国纪录
   第16版:国际新闻
   第17版:国际关注
   第18版:国际广角
   第19版:亚运·起杭
   第20版:亚运·起杭
   第22版:文体新闻
   第23版:文娱新闻
   第24版:天龙文苑
三峡电站实现2023年首次满负荷运行
审议《关于二十届中央第一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
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 提高驾驭高水平对外开放能力
美将部分中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清单
多项税费优惠政策延续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