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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要边走边唱

韩浩月

  秋天的公园,可能是因为工作日的缘故,没几个人。刚进公园门,就听见震天响的音乐,正狐疑为何公园会放如此“奔放”的曲子时,抬头看见前面有两个青年,音乐是从其中一个人肩膀上扛着的播放器播出来的。

  这个画面,看着太亲切了。如果他们梳个大奔头,头上打着发胶,穿条喇叭裤,衬衣塞在腰间,那就是妥妥的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时髦小青年。不过那时候,街头文艺青年扛的是录音机,磁带里放的是迪斯科;而现在,录音机换成了插卡播放器,虽然从行头到硬件都“鸟枪换炮”了,但制造出来的气氛还是大致相同的——时髦且不失尴尬。

  那两个青年是到公园里做直播的。不知道现在户外直播还算不算时髦的事情,反正我遇到了,都会驻足欣赏一会儿,看看这些新时代的街头艺人,是怎么给远方的粉丝卖力气活儿的。因此,在与这两个青年擦肩而过的时候,我也投去了期许、赞赏的眼光,对视之后,很明显唱歌的青年提高了分贝,扛播放器并手持挂满了好几个手机的直播杆的青年,眼里只有他的小伙伴,根本无暇顾及他人的存在。

  这一幕,让我想起一个曾经很流行但现在基本被抛弃的说法:“边走边唱”。陈凯歌曾以此为名拍摄过一部电影,那是上世纪90年代,该片主演黄磊的第一张音乐专辑就叫《边走边唱》,由此可见,这四个字在当时有多么火。在那一二十年间,“边走边唱”成为许多报纸副刊的栏目标配,好像不边走边唱一下子,都不足以显得有多热爱生活。

  确实,走着路唱着歌儿,许久以来都被认为是年轻、活泼、热情的一种表现,音乐、小说、影视剧、话剧,都爱用这种形式来表达一个人内在状态。以前在县城生活的时候,经常看到有人在街上骑着自行车,莫名其妙地就引吭高歌起来。后来在一线城市生活,很少见到这种场景了,不但没人在公共场合边走边唱,就算在地铁里手机外放音乐声音大了点,都会遭白眼、被抗议,好像大家都已经习惯了安静、沉默的生活状态。

  边走边唱,必须要歌者进入一种忘我的情境。可是,在快节奏的生活轨道上,想要实现忘我,难度颇大,因为有无数的明示与暗示,在告诉你不要忘我,尤其是不能忘形,否则,等待着你的可能就是出丑。话说回来,怎么以前的人,那么地不怕出丑呢?我有时候傍晚散步后回家,会在无意识之下,唱出几句老掉牙的流行歌来,这时候如果有人冷不丁地出现,就会赶紧把溜出嘴边的字和词咽下去,那滋味,就像咽下几颗玻璃球,连带着喉咙和胃都难受。

  自己不能边走边唱,于是便很是羡慕那些旁若无人、边走边唱的人。记得2002年前后,常见到拉着音箱边走边卖唱的艺人,看着他们在暮色中逐渐消失于街尾的身影,觉得那一刻整个世界都充满了诗意——可能是我想多了,觉得歌者的生活,天生就是快乐的,可谁知道他们的愁绪呢?边走边唱的人,也不一定就开心,自打有了这个认知之后,也就对边走边唱没那么向往了。

  秋天公园里与两个青年人的相遇,一时让我浮想联翩,差点儿走上前去,想要点歌一首,让自己的声音也从那个播放器中传播出去。

  就在这么想的时候,一辆标记着“公园管理”字样的电动车疾驰而过,几位全副武装的保安表情严肃,擦身而过的瞬间,听到一句话:“别让那俩小子跑了。”我猜,是那俩直播的青年音乐声搞得有点大,被人投诉“扰民”了。

  我没等着看结果,离开公园走向停车场时,忍不住哼了几句,“我就要边走边唱,我就要边走边唱……”忘了这句歌词是哪个《边走边唱》版本中的了,或许这句词还有这旋律,都是我临时起意瞎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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