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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应成为居民“医靠”

□孙达佳

  “这一年,你们辛苦了!”2023年12月29日上午,新建路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家庭医生力美凤、高凌云上门为93岁的申爷爷输液,病床上的老爷子由衷地感谢。一年来,该卫生服务站共为行动不便的重点人群提供上门诊疗服务300余次,贴心服务温暖着高龄老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太原晚报》2023年12月31日)

  身体抱恙,一个电话,家庭医生立马上门,这样的医疗服务暖心、舒心。如今,越来越多的家庭医生走进了寻常百姓家。

  据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35年,中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将达到75%以上,基本实现家庭全覆盖。近年来,我市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在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新建路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家庭医生,常年为社区居民提供贴心温暖的服务,周到的照料和专业的医术,实实在在地为患者解忧解痛,值得肯定和称赞。

  居民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家庭医生由“坐堂医”转变为“上门医”。医疗资源下沉,一方面,医疗服务关口前移,从治病为主转变为预防为先,一旦有小病小痛不必跑去大医院,家庭医生上门诊治,可有效节约医疗资源。另一方面,家庭医生为患者“一对一”服务,形成了医疗服务的“私人定制”,医患之间建立了信任感,提升了诊治效率。

  让家庭医生成为居民“医靠”,要宣传好相关政策和制度,提升群众知晓率,让居民有个头疼脑热首先想到家庭医生,提升家庭医生的群众认可度。

  让家庭医生成为居民“医靠”,要健全完善家庭医生的激励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制度,鼓励更多医生加入家庭医生队伍,提升大医院相关领域专家的参与度,把更多优质的医疗资源引入其中。

  让家庭医生成为居民“医靠”,要做好相关制度保障,应加强高素质医疗队伍的培养,赋予居民选择家庭医生的自主权,并建立医疗服务评价体系,规范家庭医生签约付费渠道等。此外,完善相关机制,一旦遇到医患纠纷,有效保障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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