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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特权”不可纵容

□杨玉龙

  以网红身份要求给予特殊照顾,类似的事件屡见不鲜,让不少网友“惊掉了下巴”。(《法治日报》1月3日)

  网红具有粉丝众多、备受关注的特点,能够通过个人社交媒体账号发布信息和快速传播信息,进而产生社会影响力。但正因如此,有的网红产生了“特权”思想,利用自己的影响力行使特权,以图实现私人目的,甚至获得法外特权。

  网红可以维权,但没有特权。“网红特权”歪风所诱发的社会不良风气也不容小觑,可能会导致一些人不择手段追求网红身份,甚至违反法律和道德准则。

  “网红特权”歪风须及时刹住。在“全民皆可当主播”的今天,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养提升很有必要。要加强相关规范落地,同时需推动行业自律。例如,发挥直播行业协会作用,推动设立网络主播信用评价体系,形成网红主播从业门槛、退出机制等,持续净化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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