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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泄愤“晒”出他人身份证

散布他人隐私 小心“祸从手出”

  闲来无事刷微博,却刷出了自己的身份证、照片等个人信息全被“晒”在网上,一旁还配有明显带有辱骂含义的文字。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前些天,当事女子王某报警求助后,下元街道调委会驻和平南路派出所的调解员了解原委并介入调解……

  身份证曝光

  女青年王某是一名普通的上班族,闲暇之余经常活跃在网络社交平台,刷短视频和微博打发时间。5月中旬,王某下班回到家,像往常一样刷手机,刚打开微博浏览推送内容,却惊讶地刷到了自己的照片。她定睛一看,原来有人把她的身份证原模原样“晒”到了网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等个人信息全部被曝光了。不仅如此,在她的照片旁边,还配有一段侮辱性字眼,招来网友在评论区对她评头论足。

  王某顿时慌了神,手忙脚乱地点击进入发布者主页,一番“探查”后,心里大概有了数。发这条微博的应该是刘某,王某与其丈夫曾经是同事,因双方当时闹过不愉快,她屡次遭到刘某辱骂。但王某没想到,刘某居然升级手段,把她的身份信息发布到网上,这让双方的积怨更深了。

  侵犯隐私权

  网络信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为避免给当事人造成更大伤害,彻底解开双方的心结,在王某报警求助后,案件被移送至下元街道调委会驻和平南路派出所调解室。调解员申建太了解得知,确实是刘某及其丈夫因旧事耿耿于怀,把王某的身份证发布到网上,并辱骂泄愤。事实明确后,在调解员的主持下,三人面对面坐了下来。关于纠纷的来龙去脉,他们一副看破不说破的态度,怎么也掰扯不清,没说几句就针尖对麦芒,相互指责对方的不是,不肯退让一步。

  待双方打完嘴仗,调解员拿出法律依据,摆在了他们面前。“身份证信息属于个人隐私,未经允许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调解员析法明理,顺势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往事不可追,了结不愉快,各自过好今后的生活不好吗?”刘某和丈夫若有所思,低头不语。

  底线不可触

  心结解开了,双方的对立情绪一步步消融。经耐心调解,刘某夫妻二人认识到冲动泄愤不可取,他们与王某达成和解,向其当面道歉并删除了发布在网络平台的照片和不当言论。王某表示不再追究此事,大家握手言和。

  自媒体时代,每个人有更多自由表达观点的平台,然而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网络行为同样要受到法律制约,不可逾越法律和道德底线。生活中难免与他人发生纠纷和矛盾,遇到问题应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擅自将他人的个人信息公之于众,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激化矛盾。口能吐玫瑰,也能吐蒺藜,损害他人名誉或泄露他人隐私,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 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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