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下午5时20分许,李先生来到杨家峪派出所,称其在家中发现一把“手枪”,弹匣内有“子弹”,可能会伤人,希望交给民警处理。民警查看发现,这是一把铁质“手枪”,“子弹”是黄色圆形的,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经了解,这把“手枪”是多年前李先生父亲送给他的玩具枪。当天,李先生收拾家时翻出来,担心有危险,并且经常听到派出所民警、辅警宣讲政策,知道私藏枪支的严重后果。于是,他第一时间上缴派出所。
民警充分肯定了李先生的行为,同时鼓励群众积极充当“缉枪治爆”宣传员,发现可疑物品及时上缴,用实际行动维护治安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