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上午,高速三支队三大队民警例行检查一辆大货车时,发现这辆货车为双驾驶人,但其中一人在提供驾照时,神情异常紧张。男子的反常表现,引起交警警觉,于是进行网上比对,结果发现“原版”照片,与司机出示驾照的照片不一样。眼看露馅了,刘某只得承认,这本驾照是他捡来的,换上了自己的照片。
交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刘某的行为属于变造驾照,最终受到罚款、拘留的相应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