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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必须零容忍

□朱红亮

  8月19日,交警迎泽二大队通报一起酒驾案件。值得关注的是,涉案者樊某已是第三次因酒驾受到查处,此次除被罚款、禁驾外,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太原晚报》8月20日)

  酒精会麻痹神经、降低反应速度与判断力,酒后驾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三次酒驾行为,反映出驾驶者侥幸心理严重以及法律意识极其淡薄。这种屡教不改的行为,是对法律和生命的蔑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必须受到法律严惩。

  酒驾屡禁不止,必须提高检查频率,加强执法力度。除了在夜晚等酒驾高发时段重点排查外,白天也应开展不定期抽检。另外,要扩大检查范围,不只在城市主干道设点检查,还应延伸到城乡接合部。通过高频次、广覆盖的执法检查,形成强大的威慑力,让酒驾者彻底断绝侥幸心理,从心底里敬畏法律,不敢触碰酒驾这条红线。

  酒驾猛于虎。对屡教不改者,法律必须亮出最锋利的牙齿,唯有严惩不贷,方能捍卫规则的尊严,守护道路上的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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