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暂居海南的太原人王女士拨通古交市公证处的电话,询问继承公证事宜。了解到王女士及其女儿作为继承人,准备继承其丈夫生前的银行存款,公证员详细告知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并约定在王女士不日返并后当面办理业务。
前些天,王女士带着女儿回到太原,因行程紧张,只有一天停留时间,她本来就担心时间不够用,更让她焦虑的是,途中匆忙赶路时不慎落下一份证明材料。得知情况后,公证员积极帮忙想办法,考虑到关键证明材料已具备,决定容缺受理申请,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即可。当天,王女士和女儿顺利办妥继承公证,并拿到公证书。
公证员介绍,法定继承公证属于基础公证事项,除非涉及转继承或者代位继承,法律关系相对比较清晰。因此,对基本材料齐全但次要材料暂缺的申请,可以通过容缺受理服务,先行受理、后续补交,让申请人尽快拿到公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