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尚未成年 父亲“陪驾”受罚
3月6日,省交管局高速六支队一大队民警在辖区收费站对一辆越野车检查时,发现驾驶车辆的是个稚气未脱的女孩。经查,女孩只有17岁,自然没有驾照,而坐在副驾驶位置的正是女孩的父亲徐某。徐某在明知女儿不具备驾驶资格的情况下,仍将车辆交给女儿“练手”,漠视交通安全法规和公共安全。交警对父女俩进行批评教育后,对女儿小徐的无证驾驶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同时,对徐某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