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李先生发现停放在虎峪河快速路沿岸公元时代公馆天桥下的电动自行车不翼而飞,遂向警方报案。同日,王先生停放在小井峪路的电动自行车也不见了踪影。接连接到两起报案,民警立即调取案发地附近公共视频,发现两起案件虽然案发时间相隔不远,但却是两个人所为。随后,民警兵分两路,扩大视频调取范围展开追查。4月11日,民警抓获了在天桥下偷走电动自行车的郭某,并于次日将在小井峪路行窃的赵某抓获。经查,郭某将车卖到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获利300元,赵某则将赃车卖给一名流动商贩获利200元。
最终,民警对二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