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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欺凌须有态度见行动

□梁 涛

  新学期开始,学生回到校园,交往增多,摩擦风险上升。日前,杏花岭区人民法院法官走进东华门小学开展防欺凌宣讲。

  校园欺凌常被“玩笑”“打闹”掩盖。欺凌与正常打闹之间,存在力量不对等、重复发生、故意伤害等特征。法官从法律角度讲解定义和表现形式,帮助学生分清边界。边界清楚,学生才能判断自己是否越界,也能判断自己是否受到侵害。法律知识进入小学课堂,价值在于提前告知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条款,是行为底线,也是保护依据。

  预防欺凌,还要教学生具体应对。敢拒绝、敢求助、会自保,这些准则简单直接。拒绝不当行为,向老师家长报告,远离危险场景,优先保护自身安全。学校需要畅通求助渠道,及时回应每一次报告。家庭需要关注孩子情绪和身体变化。司法力量可以提供案例教育和支持。多方参与,预防欺凌的网络才密实。

  新学期是安全教育窗口期。防欺凌教育进入日常班会,进入校园管理,这剂“预防针”才能生效。一次宣讲播下种子,持续机制让种子生长。学生知道底线,掌握方法,信任求助渠道,校园安全才能多一层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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