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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摩托车“变身”宣传站

  本报讯(记者 张晋峰)为做好日常交通安全宣传,同时提高《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知晓率,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七大队对现有警用摩托车进行改造,使其变成“流动宣传站”,于9月13日上街开展宣传,形成了“边巡逻、边宣传、边劝导”的交通安全宣传新模式。

  9月13日,记者在七大队辖区见到了改造后的警用摩托。随着交警驾车巡逻,车上的扩音器不断播放交通安全常识和《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七大队交警介绍,在不新增专用宣传车辆的前提下,对现有警用巡逻摩托车进行功能化微改造,利用车载扩音喇叭、循环播放器等宣传设备,将路面巡逻执勤与普法宣传功能深度整合,实现“一车多用、一警多能”。这种宣传方式,充分发挥警用摩托车机动灵活、通行性能强的优势,把宣传触角延伸至辖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商圈等重点区域,实现了“巡逻到哪里,宣传就覆盖到哪里”。

  七大队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优化流动宣传模式,动态更新宣传内容,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流动宣讲,持续提升群众文明交通意识,全力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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