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小说家而言,长篇小说创作就像游泳,长时间泡在水里,难免会想要往上浮,希望快点结束,所以越写到后面,作品的细节描写也就越少,有时甚至连叙述都省略了,直接亮出观点。当创作走到了这个地步,就可以被认为没有用形象说话。
作家与作品之间的关系可以分为三种:一是作家大于作品,二是作家等于作品,三是作家小于作品。最好的作家是作家小于作品,最差的作家是作家大于作品。在我们的认知里,往往会先入为主地认为一个思想深刻的作家是一个好作家。但有时一个作家对于问题的深刻认识并非能够百分百地诉诸作品之中,有些作家脑海中八分的想法,通过文学的手段,只能表现出五分。我心中最理想的作家,不仅能够将内心所思所想原封不动地通过文学方式呈现出来,还能够使得文本有着复杂的阐释性。小说写作与论文写作不同,文学阐释要建立在形象的基础上,一旦小说不能很好地用形象说话,文学阐释的空间就会越来越小,作者的主观想法就会越来越明确,从而作品也就失去了必要的混沌感,缺少了那些奇异丛生的想象空间。
作家赖以自立的东西是什么?我希望自己能够成为一个思想深刻、见识广博的作家,但更希望能够为读者提供丰富的、有血有肉的形象,并不告诉他们生活的结论,而是通过小说的故事细节和丰富的形象去探寻生活的可能,这才是一个作品包容性和复杂性的体现。在小说中,或许所有的观点都会过时,唯有细节、故事、场景、形象,无论读者从任何时代出发,都会获得新的理解,这也就是为什么经典作品可以经久不衰,《荷马史诗》《山海经》《红楼梦》一直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