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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课间十分钟还给活蹦乱跳的孩子

  本报评论员 宋鹏伟

  课间十分钟,同学们三三两两围成一团,有的踢毽子,有的跳绳,有的扔沙包,有的弹玻璃珠,直到上课铃响才气喘吁吁、依依不舍地回到教室……然而,中小学课间十分钟逐渐变得“静悄悄”,孩子们只有喝水、上厕所才被允许离开教室。6月1日,教育部发布了《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不得对学生课间出教室等设置不必要约束。(《新京报》6月15日)

  曾经的下课活动时间,如今已变成了学习休息时间,除了喝水、上厕所等必要活动,一切活蹦乱跳的活动都不提倡,甚至成了禁止打闹的具体内容。

  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学校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当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这意味着,进一步明确了学生课间十分钟的活动权,并将其放在是否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高度上看待,目的是督促学校将课间十分钟恢复成本来的样子。

  诚然,十分钟很短,可也正如白岩松之前在节目中所说:“连课间十分钟都很难走出教室的孩子,怎样支撑一个民族的健康呢?”课间十分钟正是学校教育理念的一个缩影,严格禁止孩子们自由活动的学校,想必也不可能重视体育课,因为构成其担心的内核其实是一个——怕出事,怕担责。顺着这一思路,体育课难以保证,不断剔除单杠、跨栏、跳马等“高危”项目,也就能够理解了。

  道理很简单,家长有“孩子不受伤”的要求,学校有“我们担不起”的顾虑,两方一拍即合,使得孩子们渐渐远离阳光和户外,失去了锻炼基本运动技能的机会。想要改变,不能仅靠提倡和引导,还需要对症施策,解除学校的安全顾虑。一方面,围绕影响课间十分钟活动效率的原因入手。教师能否不拖堂、卫生间和户外活动场所是否达标等,都需要考核,让孩子们有时间活动,也能活动开。另一方面,学校是学生在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依靠制度性的措施解除他们的顾虑。尤其是在家长敏感度更高、维权意识更强的背景下,大力推行校方责任险显得尤为必要。面对“意外比例低、赔偿金额高”的特点,保险制度正好可以大展身手,有效化解和转移学校的赔偿压力。

  运动就会有风险,但不运动的风险却更大,唯有从制度上减少学校的后顾之忧,课间十分钟和体育课才不会变成鸡肋,也才能从根本上让学校打消顾虑,切实让中小学生真正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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