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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摩托不戴头盔 摔倒致面部受伤

  本报讯(记者 申波)7月19日晚,一男子骑摩托车外出,行至东西山旅游公路国科大太原能源材料学院附近时,不慎摔倒在地,导致面部受伤。

  事发当晚9时许。目击者介绍,当时该男子骑摩托车由西向东行至事发地时,拐弯时不慎撞上路中间绿化带,摔倒在地。巨大的惯性使该男子倒地后难以站起,一动不动,情况不明。再看摩托车,前轮严重变形。随后,该男子被送往医院接受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对此,交管部门也一再提示,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碰撞事故中,受伤最严重的往往是骑行人的头部。佩戴头盔可以说是骑行人的生命防线、安全标配,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是真正的“头”等大事。

  (报料人:姜先生 报料费: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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