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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训诫+现身说法

检察院听证会开进公交公司

  本报讯(记者 刘友旺 通讯员 马龙)对6名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进行集中训诫,3名拟不起诉人现身说法讲述酒驾危害……10月29日,杏花岭区检察院在太原公交第四汽车分公司召开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履行具结义务暨公开听证现场会,对公交驾驶员开展法治教育,护航安全驾驶,确保公共交通安全。

  现场会上,检察机关对6件危险驾驶案集中召开公开听证,承办检察官介绍了认定的案件事实、法律适用、拟相对不起诉理由,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就相关情况发表了各自意见,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表了听证评议意见。随后,检察干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集中训诫”,其中3名拟不起诉人对履行具结义务进行现身说法,深刻反思自己酒后驾车的行为,提醒广大司机以其为戒,拒绝酒驾醉驾。

  活动中,参加现场会的80余名公交驾驶员签署了“拒绝酒驾 从我做起”承诺书。杏花岭区检察院和交警杏花岭大队向太原公交第四汽车分公司和公交驾驶员赠送了法律书籍、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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