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8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经营不守“规矩”

平安人寿山西分公司 被罚12万

  本报讯(记者 李静)12月22日消息,由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虚假记载保险业务事项,培训课件存在误导性内容,以及两名当事人的个人保险代理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外利益,虚假记载保险业务事项,山西银保监局对该企业和两名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平安人寿山西分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分别是虚假记载保险业务事项及培训课件存在误导性内容。据介绍,第一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山西银保监局对平安人寿山西分公司责令改正,处10万元罚款。

  第二项行为,违反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山西银保监局对平安人寿山西分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针对这两项行为分别处1万元罚款。

  同时,该公司个人保险代理人张相茹,存在个人保险代理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外的利益的违法行为。2019年3月,张相茹向投保人张某销售平安金瑞人生年金保险、平安聚财宝(2017)年金保险(万能型)产品组合。2019年4月,张相茹以微信转账方式向投保人转账1万元,作为向投保人赠送的旅游费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山西银保监局对张相茹给予警告处分,并处1万元罚款。

  时任该公司迎宾营销服务部业务推动岗人员翟飞,对该企业虚假记载保险业务事项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负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山西银保监局对翟飞给予警告处分,并处1万元罚款。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导读
   第02版:今日观点
   第03版:楼市信息
   第04版:要闻快报
   第05版:都市新闻
   第06版:小店专版
   第07版:都市新闻
   第08版:经济新闻
   第09版:经济新闻
   第10版:热线新闻
   第11版:社会新闻
   第12版:为民创城不停步
   第13版:综合新闻
   第14版:中国新闻
   第15版:中国关注
   第16版:健康信息
   第17版:国际新闻
   第18版:国际广角
   第19版:文体山西
   第20版:文娱新闻
   第21版:文娱新闻
   第22版:体育新闻
   第23版:体育新闻
   第24版:天龙地理
太原工业遗产要变成“生活秀带”
工业遗产如何“秀”出新风采
平安人寿山西分公司 被罚12万
我市发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迎泽区开展小作坊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