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天价救援费的案例屡见于媒体,动辄成千上万元的救援费让车主苦不堪言,让遭受事故损失惨重的车主们雪上加霜。山西省出台规定,确定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意味着政府为高速公路救援费用定下了“杠杠”,为消除“天价救援费”提供了政策依据。
破除垄断,从根源上杜绝天价救援费产生。一般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后,交管部门要尽快疏通道路,施救过程带有强制性。由于高速公路的半封闭特性,一般救援公司无法进场施救,这就催生出一批带有垄断性的救援公司。发生事故后,救援公司往往由交警或路政部门指定,事故车主没有选择余地,没有讨价还价的主动权。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救援方漫天要价,被救援方也只能乖乖接受。面对这种垄断,山西省此次明确规定,在不影响高速公路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选择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救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指定救援机构,也不得妨碍和阻止当事人委托的救援机构进场服务。这项规定让车主有了选择权,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救援行业的垄断,改变了救援方和被救援方不对等的地位。“货比三家”,有了竞争,救援费用自然会降下来。
制定标准,让收费有章可循。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清障救援行动中,种类很多,涉及的费用包括拖车费、吊车费、人工费、油费、停车费等诸多项目。收费项目繁多、标准不一,最后造成总费用高昂,面对车主质疑时救援公司往往以市场行为作为借口,车主无处申诉只能认栽。要整治天价救援费,前提就是要让高速道路救援收费有章可循,救援项目设立指导价。山西省此次明确了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对救援中各种费用都给出了详细价目表,让费用透明化、公开化,给救援方套上“枷锁”,避免了救援公司虚报价格。
政府定下“杠杠”,消除“天价救援费”,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之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