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影莫忘文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看电影时,对着屏幕拍照、录视频都属于摄屏,属于违法行为。这样的行为,暴露了观影者文明素养的缺失和法律意识的不足。
小小的影院也是城市文明的窗口,更是反映市民素质高低的一张名片。进入影院的人,应该自觉养成文明习惯,不能因为自己的行为,影响他人的观影体验,破坏公共环境秩序。更不能因为拍照、录视频并发朋友圈分享,触碰法律底线。每个观众都应该从自身做起,文明观影,共同维护公共文化场所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