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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市场迎来最严监管

  近年来,外表时尚、口味丰富的电子烟受到了不少年轻消费者的追捧,甚至吸引了部分青少年购买。不久前,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并明确提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该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电子烟的强监管时代,已经在路上。

  3月17日,在位于旱西门街的一家品牌电子烟专营店,记者看到,店内展示的电子烟产品琳琅满目,数十种不同口味的烟弹更是让人眼花缭乱。“如果只能销售烟草口味,对我们影响很大。”该店负责人透露,电子烟产品中,烟草口味的烟弹销量占比极低。新规实施后,很可能造成大量客源流失,店铺将难以维持经营。“之前,可能是因为香精添加太多,有的口味已经停产。新规执行后,可以保留多少种口味,目前还是未知数。”

  除了对口味进行限制,办法还明确指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记者走访鼓楼街、柳巷的多家电子烟专营店看到,每家店内都放置有“未成年人禁止购买及使用”等类似标识。“如果客户看起来比较年轻,我们会要求他出示身份证件来证明自己成年。”其中一家店的工作人员坦言,电子烟是不允许在线上销售的,实体门店经营也相对比较规范,但也有商家会让客户添加微信,不需要到店购买,直接信息沟通,快递或送货上门;这种方式可能会存在未成年人买到电子烟的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让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此次发布的办法还提出,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者变更许可范围。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记者走访中发现,目前销售电子烟的门店基本上只有营业执照,均未办理过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就此,记者电话联系了山西烟草市场监管服务热线。太原市烟草专卖局一工作人员回复,针对即将实施的办法,我市正在加紧做前期引导监管工作。对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审批,将按照细化的政策进行;针对“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的规定,也将严格管理,规范化执行,从源头切实为未成年人创造“无烟”环境。山西省消协投诉中心工作人员也表示,电子烟作为一种快消品,有了明确的监管主体,销售将更为规范,整个电子烟行业也将迈入有规可循的新阶段。

  记者 梁丹 实习生 李宇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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