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一份委托送达函。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在审理一起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案件时,因第三人冀某联系方式变更,无法联系,邮件也被退回,且因疫情原因不便派人来太原。于是,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委托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法院向冀某送达一审民事判决书。
5月7日,诉讼服务中心的两名工作人员接到任务后,第一时间赶到冀某登记的居住地址寻找,却被告知冀某常年不在家。于是,工作人员与小区物业沟通,寻求帮助,在物业人员的协助下,工作人员经多方查找,最终在冀某父亲家中找到冀某本人。冀某表示自己的电话号码已变更,现已知晓案件的相关情况,并在送达笔录及送达回证上签名。
据悉,送达难一直是困扰人民法院审判质效的一个重要问题,该院为解决送达难题,积极实施多项措施,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保障了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