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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商品房预售资金

请看协议“示范本”

  本报讯(记者 贺娟芳)6月21日消息,为规范我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省住建厅起草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示范文本。今后,我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将按照示范文本签订。

  示范文本包括三个类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金融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由监管部门和监管银行签订,从10个方面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三方协议(示范文本)由监管部门、监管银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三方签订,协议内容包括监管项目情况、资金使用节点申请、违约责任等15个方面的内容。商品房预售资金交存、使用、拨付审批表等示范文本,包括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开立证明、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申请表、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拨付通知书(存根)、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拨付通知书、商品房预售款退款通知书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解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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