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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费”违法

消协律师给出正解
  超市结账“四舍五入”,被多收的两角钱能退不?摆放的付费饮料却未提前告知,消费者能否拒绝交易?8月11日的消协律师值班活动中,山西华闻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刘丽巧就此答疑解惑。

  超市结账“四舍五入” 退还多收价款

  案例回放:市民陈大妈在某超市购物,结账时发现收银员多收了两角钱,便向服务台反映并要求退还。工作人员表示,现在超市收银系统设置为“四舍五入”,超市也没有零钱,而且很多超市都这样,故不同意退还陈大妈两角钱。

  刘律师:根据价格法相关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并按真实价格收取。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消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计量正确的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本案中,超市未经陈大妈同意,单方使用“四舍五入”结账,损害了陈大妈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失。为此,超市应退还陈大妈多付的两角钱。在此,提醒消费者,遇到超市“四舍五入”时,可拨打12345进行举报并提供购物小票等证据。一经核实,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罚商家。

  未提前告知付费 有权拒绝交易

  案例回放:王先生和朋友去某饭店聚餐,结账时发现,饭店将部分已品尝过的袋装饮料计入餐费。经询问得知,每个餐桌摆放的袋装饮料是需要付费的,但服务员未做过任何提示。王先生认为,饭店应事先提醒,消费者自主选择尝与不尝,饭店再收费才合理。

  刘律师:消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同时,消法第十条规定适用(上文有述)。本案中,饭店提供收费饮料的行为,应通过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人员提示等方式,提醒消费者选择使用,不得在未以显著方式提醒注意的情况下收费。对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消费者有权拒绝。若消费者遭遇经营者强制或变相强制的交易行为,可通过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 霍铮 李晓琳

  短 评

  让“隐形收费”无处遁形

  霍 铮

  价格“隐形”,伤人“无形”。

  文中两个“被收费”的消费案例,消费者介意的不是价格,而是“未知”。“隐形”收费不仅伤害了消费者的心,也扰乱了市场秩序。7月1日施行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明确,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经营者不得实施的价格欺诈行为,依法严处“隐形收费”等价格欺诈行为,需要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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