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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遗落项链 民警物归原主

  本报讯(记者 辛欣 通讯员 芦志凯)“要不是民警及时联系我,我还真没发现金项链丢了,非常感谢!”8月25日,市民张女士赶到新城派出所,认领回拍身份证照片时遗落的金项链。

  8月18日下午,张女士来到新城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及身份证业务,采集身份证照片时,因不能佩戴首饰,便摘下价值3000余元的金项链攥在手里。“当时我还在心中提醒自己,拍完照立马戴上,肯定丢不了”,张女士回忆,她办完业务后,急着赶回单位工作,便匆匆离开户籍大厅。直到当天傍晚,接到民警寻找失主的电话,张女士摸了下脖子才恍然发现金项链不见了。

  原来,当天户籍民警在身份证照相室整理工作用品时捡到了金项链,推测可能是办事群众遗落的,随即查看视频录像寻找失主,并梳理当天下午前来办理户籍业务的40多名群众的信息,终于查到金项链的主人是张女士。

  由于工作原因,张女士无法第一时间前去认领失物,向民警说明情况后,于8月25日赶到派出所领回了金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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