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下午4时30分许,迎泽二大队五中队民警巡逻至滨河东路南内环桥北匝道时,发现一辆轿车违停在路边,妨碍正常通行。民警上前查看,发现一名男子坐在副驾驶位上正在闭目养神。与男子张某交流时,民警闻到其身上有酒气,便询问是谁将车开到这里的,但张某始终强调自己没有开车,却说不清驾驶人是谁。民警随即通过分指挥中心调取了公共视频,确认正是张某数分钟前将车开到了这里。
眼看露了馅,张某只得说出实情。原来,当天中午张某在双塔西街小南关附近吃饭喝酒。随后一路驾车行驶到停车地点。看到路上车有些多,酒力发作的张某这才想起叫代驾,但因说不清自己的具体位置,只得坐在车上等着代驾找自己。
经血液酒精检测,张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86.66毫克酒精,属于醉酒驾驶,已涉嫌危险驾驶罪。交警提醒大家,节日期间,亲朋聚会较多,大家一定要守牢喝酒不开车的底线,切勿心怀侥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