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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我的第一笔稿费

宋培贤

  回忆往事,往往一个微笑,一个回眸,一段音乐,一篇文章,思绪的潮水就会汹涌而来。

  1963年,我16岁。初春干冷,西北风飕飕地刮着。我与母亲回老家,生产队组织青壮年去20里外掏厕所拉大粪积肥。我和张大爷赶着牛车,把肥料卸到村子的地里,一天下来挣8分钱。出发前母亲给我1角5分钱,让我在半路买个馒头,我把带的干粮吃了,钱没舍得花,一直装在兜里。

  天不亮就穿棉袄出发上山,冻得直哆嗦;掏大粪装车热得汗流浃背;天黑了再穿上棉袄回家。一天全在山上,很累,但大家伙干劲十足,张大爷赶车还哼着小曲。小曲一路相伴,给予我力量,男女老少热火朝天的干劲感动着我,让我燃起写作的激情。有生活写起来就顺手。我用两个晚上写成诗歌《赶车小唱》。当时投稿不用贴邮票,标“稿件”即可,我寄给了省级文艺刊物《火花》杂志。

  不久便接到回信,邀我到编辑部谈稿子。南华门东四条,是山西省作家协会和《火花》杂志社的驻地。接待我的是一位中年编辑,因我注明是初中学生,编辑为谨慎起见,问了我许多问题,比如诗歌的创作过程,写过什么稿件等,我都一一回答。编辑老师热情大方,给我倒水,还鼓励我继续写作,让我感动不已,遗憾的是,由于太兴奋,竟忘记问老师的尊姓大名。

  走出编辑部,正是立春时节,乍暖还寒,迎春花的小花苞绽放在寒风中,别有一番生机。

  很快,《赶车小唱》被刊登在《火花》杂志1963年6月号上。后来,省文联又通知我去参加了省文代会,让我兴奋了好一阵子。更为高兴的是,一共51行的长诗,收到稿费25元。

  看着笔下的文字变成铅字,抚摩着散发淡淡油墨香的杂志,那一刻我兴奋得快要飞起来了,第一次感觉到写作的幸福,到邮局取回稿费,手都在颤抖。当时学徒工每月不到18元工资;工人每月挣30到50元;1斤猪肉6角多;一级面粉1角8分钱1斤;粗粮1角3分钱1斤,25元是相当大的一个数目。16岁的我,平时揣在兜里一角两角的钱都舍不得花,留着买蜡烛或纸笔;衣服破了,自己缝补一下继续穿。可一下子我想到了母亲。母亲养育我16年,我还未尽过一点孝心。于是,我赶快回家,把5张崭新的5元交给母亲,母亲第一次在我面前哭了。

  那天晚上,母亲做了好菜让我吃,她却一筷子都没动。这一幕现在想起来,我还是抑制不住地落泪了。后来,我勇敢地拿起笔书写了一些能带给人温暖、引人向上的文章,发表的各类文学作品所得稿费、奖金,每笔钱都花得高高兴兴、坦坦然然。

  转眼间,我薄霜染鬓,与文学结下了深厚的情缘,它已是我生命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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