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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狗”伤及老人 狗主人承担责任

  本报讯(记者 韩睿 通讯员 郭奥军)居民韩大娘遛狗时,遇到一只没拴绳的狗,两只狗撕咬搏斗过程中,韩大娘被抓伤。东社社区网格员潘晓艳接到反映后,帮忙排查到涉事犬只的主人,并妥善处置了矛盾。 

  4月4日中午,正在巡查中的潘晓艳接到上庄街东昇佳园小区75岁的韩大娘求助。老人说,自己在小区遛狗,突然从附近窜出另一只狗,上来就和自家狗撕咬起来,吓得她急忙护住自家狗,在此过程中被那只狗抓伤。韩大娘认出,那只狗也是小区居民养的,但对方不拴绳子,让狗随意乱跑,不负责任,她很气愤,因此向社区反映。

  闻讯后,潘晓艳赶到现场,老人说的那只狗还在附近,大家先将这只狗控制住,并展开调查。韩大娘家的狗办过养犬证,遛狗时会拴绳。小区居民反映,抓伤韩大娘的狗并不是流浪狗,是一位居民家养的,经常不拴绳,任其乱跑。

  为确认那只狗的主人,潘晓艳一面给狗拍照在各微信群里进行询问,一面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赶到后,经居民提供线索和社区干部帮忙,潘晓艳确定了那只狗的主人,并与其取得联系。经协调,对方承认自己有责任,愿意承担韩大娘的治疗费用,矛盾得以化解。

  短评

  养犬有乐亦有责

  正如热映电影《忠犬八公》所展现的那样,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能给人带来乐趣,感受快乐。然而,随着养犬的人越来越多,出现诸多由于监管宠物犬不到位引发的不文明现象,甚至伤人事件:遛狗不拴绳、粪便不处理、对邻里的诉求视而不见,这都是典型的不文明行为,无异于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烦恼以至于痛苦之上。

  没有清晰的规矩和边界,就是侵犯别人的权利。养犬有乐亦有责。只有将养狗之乐建立在责任之上,道德之内,才是真正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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