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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驾驶人

“路怒”没赢家 “斗气”要担责

  本报讯(记者 杨沫)高速路上,男子因为变道问题开起了“斗气”车,结果导致两车相撞并引发次生事故。11月14日,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一起典型因开“斗气”车导致的交通事故,提醒驾驶人切勿开“斗气车”“赌气车”,做到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公共安全负责。

  11月8日17时47分,青银高速,梁某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太原方向798公里附近处时两次随意变道,影响了正常行驶的沈某。沈某气不过,在高速公路上与梁某发生冲突,两人开启了“斗气”模式,最终导致两车相撞停于左侧车道。后方张某驾驶的晋A籍轻型厢式货车,因未保持安全车距和操作不当又追尾沈某车辆,引发次生事故。所幸当事人都系着安全带,没有人员受伤。

  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二大队民警通过调取当事人行车记录仪画面和调查询问后,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予以处罚。梁某因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变更车道导致两车碰撞,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承担次生事故的全部责任。

  山西公安交警提醒,开车上路,应当遵守法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遇其他车辆危险或不文明举动,应当控制好情绪,注意保存行车记录仪等证据并向交警报警,切不可意气用事开“斗气车”,否则不仅无助于事情解决,还可能造成更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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