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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政策支持鼓励生育

  本报讯(记者 李俊华)11月20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强生育支持政策保障和供给,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完成了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明确婚假30天,符合政策生育奖励延长产假60天,男方护理假15天,子女不满3周岁每年育儿假15天,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可以分别每月发放不低于200元的婴幼儿保教费。

  在生育医疗支持方面,今年10月1日起,将取精术、取卵术、人工授精等13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在税收支持方面,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积极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在全国率先启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三年行动。在全省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新时代婚育文化走进千家万户。推动创建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实现重点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全覆盖。

  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去年全省117个县(市、区)各建设1所公办综合托育机构,承担示范性和指导性功能作用。今年,对执行政府指导价的普惠托育机构,根据实际入托人数和月数,按照独立托育机构每月500元、幼儿园托班每月300元标准进行补助。

  鼓励引导地方探索创新实践,截至目前,我省多地在婚嫁、产检、分娩、育儿、入托、教育等方面出台奖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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