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孙先生于2021年入住小区,租赁房屋后,又从另一名业主手中租了停车位。几天前,他接到单位通知,要调回天津。可房租、车位费均已预交到今年4月10日。
他分别找到两名出租房屋、停车位的业主,说明具体情况,表示愿意支付一定的赔偿。没想到,两名业主均爽快答应全额退费,不要赔偿,并当场完成转账。出租车位的宋先生说:“这几年,大家相处融洽,突然搬走,真有点舍不得,欢迎你再来。”
蓝山社区网格员高彩花在巡查中得知了此事,也很感动。她表示,业主和租客之间出现纠纷,大多数是退租时出现分歧导致。两名业主的做法,给租客带去了感动,也值得其他人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