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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三适当”原则 远离投保陷阱

  本报讯(记者 梁丹)为了确保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保险产品时能够得到充分保护,省保险行业协会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发布专题,解读“三适当”原则,帮助消费者更好地理解和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远离投保陷阱。

  “选对产品”——产品适当。金融消费者可以从产品投资方向、产品期限、产品风险等级、产品风险收益特征、产品赎回及退出条件五个方面,客观、全面了解金融产品,认真阅读金融产品相关文件;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涉及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免责事由等条款。

  “找对人员”——销售适当。金融消费者应根据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专业知识、销售能力、诚信水平、品行状况等方面为自身甄选更专业的销售人员。

  “自我诊断”——客户适当。金融消费者在通过金融机构购买金融产品前,应进行风险能力测评,确定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购买与自身情况相匹配的金融产品。

  省保险行业协会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所处的人生阶段不同,所要解决的问题和达成的目标均有所差异,因此了解“三适当”原则,才能科学理性地选择金融产品,充分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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