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缝超车肇事 承担全部责任
近日,杨某驾驶刚刚购买的新轿车,从太原返回榆社,行驶至太长高速时,嫌前方一辆重型货车速度太慢,便在不具备超车条件的情况下,强行变更车道,想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和大货车间的“夹缝”中超车,结果与小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高速交警六支队九大队民警认定,杨某变更车道时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负事故全部责任。
高速交警提醒大家,变更车道前,要提前开启转向灯,仔细观察目标车道内情况,确认有足够安全距离后再迅速变道,谨防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