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下午,沙沟社区网格员董千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居民正将电动自行车推进高层住宅楼的公共门厅。董千急忙上前劝阻,指出公共门厅既是单元楼的主要通道,更是安全疏散的生命通道。该居民解释称:“最近沙尘天气,又有寒潮,才暂时把车推进来。”董千强调,电动自行车绝不能停放在公共门厅,否则安全隐患极大,一旦起火可能造成严重损失。
面对劝说,该居民起初不耐烦,辩称只是“偶尔停放,不必小题大做”。见其对法规不熟悉,董千随即打开手机,在“并州新闻”客户端调出《太原晚报》3月27日刊发的《山西省消防条例》修订报道,逐条宣读相关内容。
听完法规内容,该居民态度转变,表示:“坚决改正,绝不再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