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共场所视听网络安全保护要求》于3月31日实施,其中提出了“公共场所视听网络”的概念,主要针对医院、车站、楼宇及户外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投影等播放视听信息的系统,并明确了这些公共场所视听网络的建设运营者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
公安尖草坪分局网安大队民警严格检查辖区公共场所视听网络安全状况,既包括物理安全、访问控制、应急功能及日志审计等技术要求,也涉及责任单位的组织管理、数据安全、供应链管理等管理要求,与20家责任单位签订安全承诺书,从多维度保障公共场所视听网络安全,提升了运营单位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清朗的视听网络空间。

